审批子项目名称: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核准类)
审批子项目编号:HDXS—BBHZ—001—2—2003
审批项目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2号)
审批收费依据:《关于调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公告收费标准的通知》(京编办发[1998]年6 号)(代市编办收费)
审批总时限: 3个工作日
一、受理
条件:
申请人按管理权限向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名称变更的先进行名称查询;领取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各类申请报表;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必备材料: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章第十条)
(1)如实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封面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2、视拟变更情况还应提交下述材料:(均一式两份,复印件用A4)(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章第六条和第十条)
(1)单位名称变更:①区属事业单位提交由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利用国资举办的单位提交行业许可证明;②原单位所有印章(如印章已交有关部门,应出具证明材料),单位新名称必须符合《条例》规定。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封面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变更:①区属事业单位提交由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利用国资举办的单位提交行业许可证明;②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命书;③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按规定填写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及待登记法定代表人照片。⑤《事业单位变更申请书》封面由待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名并标注“(代)”字。
(3)设立主体变更:①区属事业单位提交由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利用国资举办的单位提交行业许可证明。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的验资报告;③《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中变更理由栏加盖新旧两个举办单位的公章并签署意见。
(4)经费来源变更:①区属事业单位提交由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的验资报告。
(5)宗旨及业务范围:区属事业单位提交由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利用国资举办的单位提交行业许可证明。
(6)住所变更:①新的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②利用国资举办的单位提交行业许可证明;③新的电话、邮编、网址、电子信箱。
(7)开办资金变更: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的验资报告。
(8)补办证书:提交声明证书丢失作废的证明材料(全市发行的报纸、杂志均可)。
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填写《行政审批事项受理通知书》给予申办人;并填写《审批流程表》与申办材料一并转复审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即时填写《行政审批事项补充有关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即时。
二、复审
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进行审核。
同意受理人员意见的,必须在《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中审核人栏提出同意批准的复审建议,并填写《审批流程表》与申请材料一并转核准人员。
不同意受理人员意见的,应与受理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在《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备案)申请书》中审核人栏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并填写《审批流程表》,与申请材料一并退受理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三、核准
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主管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核准标准进行审核。
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必须在《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中负责人栏签署同意变更的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与申请材料一并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在《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备案)申请书》中负责人栏提出审核意见及理由,填写《审批流程表》,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四、告知
标准: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主管领导签署同意变更的核准意见。
2、制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核准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4、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事结果。
本岗位责任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核准文书并存档。
对审定通过的,制作《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通知申请人领取,对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补办的单位证书代收350元公告费。
对退回的中止件,填写《行政审批事项补充有关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告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核准工作结束后,将核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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