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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非审批类) |
审批依据 |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
收费依据 |
无审批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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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录用条件见《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并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政策和文件执行。 |
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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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各用人单位于区人事局规定的时间上报本单位录用计划
2、区人事局审核并最终确定各单位录用计划。
3、面向社会公布职位,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录用考试(根据情况设置考试种类:笔试、面试)
5、公布成绩,各单位根据考试情况,确定人选,组织体检,进行考核,上报拟录用人员的基本材料(调动审批表、体检材料及复印件、考核情况)
6、区人事局审核同意,报北京市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 |
审批权限 |
北京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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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即办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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