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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
录用应届毕业生(非审批类) |
审批依据 |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
收费依据 |
无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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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录用条件见《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并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政策和文件执行。 |
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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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各用人单位于区人事局规定的时间上报本单位录用应届毕业生的计划
2、区人事局审核并最终确定各单位录用计划。
3、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录用考试(根据情况设置考试种类:笔试、面试)
5各单位根据考试情况,上报拟录用人员的基本材料
①非北京生源填写调动审批表、进京审批表、区服务协议,提交公务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就业协议(一式三份)
②北京生源填写调动审批表、区服务协议,提交公务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就业协议(一式三份)
6、区人事局审核同意,报北京市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 |
审批权限 |
北京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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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即办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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