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程序

|
实施末位调整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本办法及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区人事局备案。
二、 公布实施方案。在本部门全员大会上公布末位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三、 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实施方案中制定的量化考核方法进行考核,以确定人员考核分数及等次。
四、 确定末位范围。在考核委员会确定人员考核分数和等次基础上,部门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末位范围。
五、 研究处理意见。根据实施方案中有关要求,研究对末位人员的处理意见。
六、 公布考核结果。公布全员考核结果和末位人员情况,同时宣布对末位人员的处理决定,并报区人事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