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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国家公务员科级及科级以下告诫
审批依据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 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科级及其以下国家公务员告诫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发[1999]40号)
收费依据
无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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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告诫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告诫工作人员,由被告诫人的主管领导根据工作人员平时表现、民主测评结果及调查核实后的群众投诉等情况,提出告诫意见,提交本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责成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海淀区国家公务员告诫书》,并于5日内告知被告诫人,同时应在10日内报区人事局干部管理科备案。
审批权限

各单位有审批权

审批时限
 
备  注
 
 
本科室其它服务项目
 
  系统表彰
公务员奖励(审批类)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非审批类)
录用应届毕业生(非审批类)
国家公务员科级职务任免
国家公务员科级及科级以下职务考核
国家公务员科级及科级以下末位调整
国家公务员科级及科级以下辞职辞退
国家公务员科级及科级以下培训
国家公务员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
国家公务员科级及科级以下因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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