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区人事局办理手续的调京人员要提供的材料:
(1)单位撰写"关于申请***调京工作的报告",主要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引进人才理由、被调人基本情况、突出业绩、作用,配偶及子女情况等,申请单位盖章;
(2)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填写《引进人才审批表》各两份(不包括孩子);
(4)引进人员和随调人员如果京外户口在一起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四份);引进人员和随调人员京外户口不在一起则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各三份,孩子户口跟谁就填在谁的随迁栏中;
(5)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批准证书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基研究开发机构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8)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单位接收函。接收函上需经办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
(9)在海淀人才服务中心做人事代理的立户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0)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
2、发调档函(样张)
3、经批准后办理调动迁入手续提供材料:
(1)"发调档函"的操作说明;
(2)"经批准后办理调动迁入手续"的办理详解;
(3)《引进人才审批表》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的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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