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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商祺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来信
海淀区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值得称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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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走茶不凉温暖驻心田
天津大学毕业生的一封信

 

审批项目
随军家属办理调京工作
审批依据
关于印发海淀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办法的通知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审批条件
1)驻海淀区部队
2)符合随军条件(正营或副营满15年)

审批程序

点击查看办事流程图

有接收单位:

1、持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军官被批准随军的证明、军官本人最高职(级)任免(晋衔)报告表的复印件、家属档案、用人单位接收函,由部队干部部门到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办理;

2、流动调配科审档合格后,向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开具接收函;

3、部队干部部门持上述接收函、家属档案到北京市人事局办理家属进京审批。

4、随军家属调京后先到北京市人事局办理行政关系接转手续,再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浇户;

5、持北京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出具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到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输报到 手续;

6、持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开出的行政介绍信、原单位的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到接收单位报到手续;

无接收单位:

1、持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军官被批准随军的证明、军官本人最高职(级)任免(晋衔)报告表的复印件、家属档案,由部队干部部门到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办理;

2、流动调配科审档合格后,向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开具接收函;

3、部队干部部门持上述接收函、家属档案到北京市人事局办理家属进京审批。

4、随军家属调京后先到北京市人事局办理行政关系接转手续,再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落户;

5、持北京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开出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到区人事局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6、提供材料:流动调配科开出的“行政介绍信”样表;

审批权限

北京市人事局

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报市局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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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
知识青年调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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